1)第七十六章 分权和放权(下)_大唐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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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飞和几个同僚进行了关于权利的划分,很快也就达成了一致的想法。而陈飞主动把权利分给了他们,而他们也就是要支持陈飞,不要让陈飞灰溜溜的离开。因为陈飞所谓的“分权”,不过是陈飞个人的行为,并不是大唐官制法律上授予的。所以一旦陈飞离开了,那他们的权利也会被新任县令收回。所以他们想要持续的获得陈飞的授权,那也就是必然要让陈飞在这里坐稳了县令的位置,如果陈飞离开了他们也就反而会被收回权利。陈飞这个用权利来换取他们支持,算是初步成功了。

  至于陈飞也不是没有办法制约他们,因为陈飞管理的是吏房还有户房,也就是负责管理人事财政。作为一个地方官,最重要的也就是人事权和财政权,只要那捏住了这两个权利,那也就是基本上非常稳定了。如果他们想要做出什么“大事”,首先在财政这里被陈飞掐喉咙。如果他们办了什么严重不合乎自己意思的事情,那陈飞也可以把他们手下的书吏都给换掉,这样他们也都要一事无成。不过虽然这种分权制约很多,可是他们还是屁颠屁颠的接受了,毕竟谁不喜欢权利。虽然权利还是要受到陈飞制约,可是好过他们过去一点负责决策的权利都没有啊!

  “好了,各位书吏,大家也算是认识我这个新来的县令了。而我现在在这里宣布一下,我们几个县里面的官员经过商讨,大家做出了一个决定。我们决定以后把决策权力进行一部分的下放,以后普通的小事情,也都有各房的书佐也都可以自己自行决定,不用什么事情都来请示我们几个县官。只有那些重要的事情,那采用过来请示我们几个县官。而以后我分管吏房还有户房,县丞张明德负责分管礼房还有工房,最后县尉方程西负责分管兵房还有刑房。至于最后也就是孙家栋主簿负责审议审核我们县里面的各种政令,如果没有通过主簿审核的政令,都会交给我们几个县官一起商议决定!”陈飞主动说道。

  而那些县里面的书吏也都是议论纷纷,显然对于县里面这个放权的行为非常惊讶。本来他们这些书吏并没有自己决定事务的权利的,那些书吏想要做什么事情,都要跟县令来请示,只有县令批准之后才能够执行。而这个情况一直以来都是自古流传的,而很多县令也都是把所有决策权也都收拢到自己手里面,一丝一毫的都不分给其他人。这样才能够体现一个县令的权势,而这样好像才能够体现县令的地位。

  可是陈飞作为后世人,却不这么看。在古代的政府好像巴不得什么权利都往高层来收拢,巴不得下属的行政单位没有任何权利,一切都要来请示中央。可是陈飞这个后世人当然知道,这样子其实是一个病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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