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四章 庸人(自述)_尸体,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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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庸人

  在二十一世纪二零年代的今天,能跟侦探这个职业死磕的人本就少得可怜了,更何况其中还有占了不知多少比重的狗仔小子,单纯就是为富婆富人拍了几张对象的出轨照片,居然都能被一些不知礼数的混蛋尊称为“侦探”。

  好吧,他们是聪明人,他们不屑于知道“侦探”的含义,我也很困扰,因为像我这样的庸人实在是太少了。

  不过呢,既然是要将一条黑路走到底,那我也就必须付出一点代价。

  你问我是什么代价?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很难回答啊,不是因为难以启齿,单纯就是因为我感觉我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多了。

  臭屁的性格?烂到彻底的女人缘?贫苦到极致的家境?与众不同的审美观?甚至连家里人都为我这么一个“不识好歹”的混账而感到羞耻?好吧,谁让他们把自己的那所谓的基因看得那么重要呢?

  以上这些呢,只不过是我脑海中灵光一现之后随口说出的几个答案,很明显,并且我也很坚信,我付出的代价不仅如此,只是过度的思考这件事只会让我陷入不好的回忆之中,索性呢,我认定把这件事封在心底算了。

  侦探这个职业啊,想要养活一个人都是难上加难的事,好在我那烂到彻底的女人缘让我暂且有了一个缓息的机会,让我能够充分筹备一点资金,积累一点声望。

  毕竟像是案子这种事也不可能每天都能遇到,而像是那种能够扬名立万的诡奇案例,我自认我的智慧还是能够揭秘一二的,但是好巧不巧的,从我入行到现在也快两年了,算是一件也没遇上,好在我也算是有着高中生的文凭,写两个字当当写手还是绰绰有余的。

  因为缺乏机遇,理所应当的,我的名气不冷不热,只能算得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侦探,不过毕竟还是帮着警局的几个条子破获过几个稍微有点难度的案子,在本地的警员之中,还算能够说上两句话。

  这也不是我想追求的,既然想要在侦探这条路上发扬光大,那就必须多跑跑城市,争取在周围几个市内先巩固一下本人的形象,所以我今天下了个决心,要出差到隔壁的C市找两件疑难杂案碰一碰。

  又是新的一天,离开了这个我居住了快十年的J市,我托警方那边的一点点小关系,联系到了C市的警察局局长,从对方的语气中不难看出,这货是对我的行为事迹嗤之以鼻的。

  很好,和两年前我刚到S市的时候一样,这些聪明人都对我这种低学历的辍学混子心怀芥蒂。

  这种事也能怪我吗?难道在高中就已经将他们未来几年的知识学了个通透也是我的问题?既然如此的话,我还有必要去大学里浪费我的青春再次研习一边已经锁在脑海中的知识了吗,起码对我而言,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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