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3章 姑苏慕容附体_文娱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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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顺虞也不拿捏,直奔主题:“还记得去年你跟我给潘次长凑政绩时,在开城投的那个mp3电子厂吧?打那之后,我就开始关心mp3行业的布局。????最近三星和苹果准备打一场关于mp3专利的官司,外通部的人都介入斡旋了。我在外通部混了几个朋友,所以消息灵通。”

  东夷的外交部和通商部(商务部)是合体的。这圈子里但凡有几个朋友,有些台面上还没开始的跨国贸易纠纷诉讼,权顺虞都能提前打听到消息。连庭前准备、证据交换方面的细节都有可能得知。

  三星是东夷五大财阀之,又是最大的出口大户,三星的涉外官司,外通部自然是每个都要帮忙斡旋的。

  顾诚去年5月份的时候还赶着抢注了几个mp3的专利,想给苹果公司下套呢。眼下自然对这方面的内幕比较关心,听了权顺虞提起的话题,立刻让他别墨迹:“赶快说重点!”

  权顺虞条理清晰地陈述:“三星仿照了ipod的部分设计,2季度的时候推出了一款新全新的mp3,在本地和扶桑销量还不错。然后苹果公司就拿出ipod的专利,把三星告了。”

  顾诚一愣:“直接**裸地抄袭设计?三星也不怕吃官司赔钱?”

  权顺虞露出一个“你不懂这里面的门道”的得意表情,解释道:“苹果公司在推出ipod的时候,并没有直接公布专利,所以三星就算抄了,也不存在‘恶意侵权赔偿’,最多只是追索一些‘补偿使用费’罢了。”

  权顺虞这么一解释,顾诚马上就懂了。

  专利这种东西,并不是像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一申请就受到法律保护了。

  因为申请之后,如果权利人不主动要求公开的话,法定的保密初审阶段就有18个月。再加上实质审核阶段,一个专利3年才批下来也是常态。

  尤其是前18个月,因为是‘保密审查’,所以理论上世人是不知道你申请了专利的。所以哪怕侵犯了,法律上也认为是“过失”。

  尽管实际上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苹果这样的大公司肯定是非常重视专利、产品还没公布,就先把专利申请了。但只要“理论上我有权不知道”,三星就可以装纯,然后仿造设计、先生产销售赚一阵子。

  等苹果公司抗辩了、主动提前公开自己的保密申请后;三星再停止侵害,一句“我不知道你申请专利了”,稍微给点钱意思意思。

  这时候给的钱,和“对方专利已经公开”之后明知故犯侵权,差距会很大。

  对方专利已经公开后、再去侵权、被索赔,赔的钱叫做“侵权赔偿金”,是惩罚性的。

  而对方专利公开前“过失使用”,只要“支付合理的专利使用费”就行。这是补偿性的,苹果也没法漫天要价。

  这桩案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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