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第 68 章_九十年代翻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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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家庭内部的纠纷,且孙佩并没有真发生什么事情,警局没有立案。妇联那边专门派两个女同志过来。

  程大姑口口声声指责女儿不孝,“我是她妈能害她吗?”

  妇联的女同志沉下脸,“婚姻自由是公民的权力,就是你是她的父母,也不能未经本人同意决定她的婚事,这是违法的行为,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婚姻。”

  程大姑被部门同志的气势震慑住了,只好表示自己听明白了。

  妇联的人见她受教,松了口气,笑道:“这不能全部怪你,你们这个地方的婚姻法的宣传还要加强,听说有人结婚,只摆酒席,不领证,这也不行的,只有领证,才是法律承认的合法婚姻。”

  “是,是。”程大姑转而诉苦起来,“同志,您给我评评理,我养这孩子长大,没饿着她,没冷着她,她不同意我给她定的亲,好好说话就行了啊,还闹到派出所,您说我们在村子里还怎么抬得起头?”

  人家工作人员是在村里充分了解了情况,才来找程大姑谈话,没被她的话给哄住,反而拿“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大道理给程大姑夫妇结结实实看了一节课。

  程大姑听了一脑门的大道理,不以为然,在心里暗自嘀咕,说得好听,谁不是多疼儿子一些。

  但她也知道,人家同志说得话,即使她不认同,口头上也要答应得好好的。

  两个女同志的教育兼普法工作做的一点障碍都没有,因为她们无论说什么,程大姑都说,好!您说的对!我会改的!

  离开村子,坐上公车后,年轻的女同志很高兴,觉得解决了一桩麻烦事,“秦阿姨,这位程女史以后应该对自己女儿好些了吧。”

  年纪大的女同志用一种“姑娘,你太天真”的眼神瞅着她,叹了口气,“一个活了大半辈子的人哪里这么容易改变自己的观念!”

  孙佩的事情并不罕见,甚至可以说是常见的事,尤其是偏远的乡村地区,秦阿姨越是接触这种工作,越是有一种无力感。

  只能

  希望时代发展,社会愈加进步,女人们路会越来越好走吧。

  她们能帮那个可怜的女孩子的地方实在有限,不过妇联专门走一趟,至少落实了女孩父母的不是,而女孩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她们回京市后见了了孙佩一面,孙佩向她们道谢。

  秦阿姨拍拍她的肩膀,鼓励她,“孩子,你能站出来面对不公这是很有勇气的事。”

  更多的女孩屈从父母,走向深渊。

  孙佩羞赧:“可惜没什么用。”

  “有用,怎么没用,”秦阿姨道,“派出所的人去了,我们单位的人也去了,多多少少可以震慑和惊醒一些人。比如你们村子,如果有个女孩跟你遭遇差不多,她本来不敢反抗,但是有你的例子在前,说不定就敢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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