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十四章 苍天弃我,我宁成魔_快穿攻略渣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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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水……渴……”玉床上的小姑娘颤抖着睫毛轻叫,眼看着就要醒来。

  朝旭划破了指尖,以血供她解渴,神人之血可比万年灵药都灵验,小姑娘咂摸着唇,吸收完血液,颤巍巍地便睁开了眼睛,哀哀叫道,“父君。”

  “嗯。”朝旭已经盯着她许多时日,此时宫中无日月,自那天以后,再也没有人来打扰过他们。他天天以精血喂养夕华,如今夕华安然醒来,心头的大石便是放下了,“夕华,还好吗?”

  “我很好,父君。”

  如今非昨,经历了生死大变,小姑娘像是在一觉之间懂事长大。她坐起了身,垂着眼睑,虽然仍旧依赖朝旭,却可以按捺住自己不再扑入他的怀抱,“父君,对不起。”

  她还能想起他奋不顾身跳入诛仙台救她的场景,疼痛让他的俊脸扭曲,铺天盖地都是血红,狰狞的可怕。她以为他们都要死了,朝旭却倾尽全力保护了她,最后重塑肉身,骨血新换,登时便是金光刺眼。

  那是她见过最耀眼的光芒,那是神的光芒,保护了他们二人没有陨落……

  “夕华。”朝旭将小姑娘抱在了怀里,他的手指梳理着稀薄的长发,乌发不再是那么柔顺亮滑,勒住他的手指有些割着疼,“以后,只有我们两个人好吗?”

  夕华乖顺地点头,依偎进了宽阔的胸膛,“父君,夕华一定会努力的,无论如何,不能再让您身陷险境。”

  “可是,我可以保护你。”

  “我不希望父君再涉险,夕华已经长大了。”小姑娘的眼里盛满了坚毅的光芒,让人不由信服,“总有一天,夕华会保护父君,而不再是父君的累赘。”

  “傻丫头,我根本不会把你当做累赘。”朝旭用手指刮着小姑娘的下颌线,“你是我喜欢的人啊。”

  喜欢这个词对夕华来说还太过笼统,她懵懵地盯住朝旭,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了八颗小米牙,“夕华也喜欢父君,父君最好了。”

  知道她还是没明白,朝旭无奈地叹了口气,“如果你想变强,必须要经过无边的历练。”

  “夕华不怕吃苦!请父君教授修道之法,夕华愿意跋涉千里,求道成仙,必然会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朝旭摸摸夕华的脑袋,伸手将她紧紧揽抱在怀,他的夕华啊,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进入清修的夕华过上了苦逼的生活,每天都是冥想打坐,练剑记谱,朝旭和天帝天后算是不欢而散了,他也懒得再去找事做,成天和夕华待在极宸宫里消磨时日。

  夕华确然是个贴心的人儿。每日在他看书记录心得的时候,夕华便会陪伴左右为他铺纸研墨,乖巧的不像话。

  他也算是如愿过上了红袖添香的日子,如果忽略夕华每天眨巴着大眼睛喊他父君的话,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恰逢菩提仙会,这次是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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