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17章 《贝琳达》说明书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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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者是好莱坞“著名”导演,以对电影“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和其执导作品的低劣程度而名扬一时,他的出现其实在讲述一个道理“要是没天赋,就tmd趁早改行,否则越努力就是越糟蹋东西!”

  也难怪某人会有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艾德·伍德的代表作《外星第九号计划》里曾出现过和外星人勾结的害人女僵尸-画着考究的眉线且细腰柰子巨大的那种!-然而就是这么“卖力”了,但艾德伍德永远是票房毒药。

  一部电影,尤其是各种姿势各种露的毛片,竟然在全国只卖出5000美元的票房,这是羞辱啊!说是艾德伍德的手笔倒也也是合理推断。

  就是这烂片给拉里·弗林特带来了麻烦。

  拉里弗林特这个神经对对此大为不满,他觉得要是《深喉》给自己惹麻烦还差不多……

  爱德华想了想了,在进行开庭准备的时候没从怀特和凯斯事务所里调人,而是自己出钱把卡马西平叫过来当出庭助手。

  卡马西平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在法庭上的小手段是他眼下最需要的,何况双方之前的合作也非常愉快。

  卡马西平对于来自爱德华的邀请当然喜不自禁,他知道自己这一辈子估计都不可能进怀特凯斯这样的大所,一方面是毕业学校一般,另外他职业之路刚开始就没走好,如果毕业时能直接进入大律所当实习律师,那么还是有很大概率留下来的。

  然后转为普通授薪律师,跟着合伙人和大合伙人做案子,这样路线对于中不溜秋的法学生而言是最佳选择。

  然而这样的路线也有缺点-因为是授薪律师,所以独自负责案件的能力不足,前五六年只是单纯的给合伙人和经理打下手,提供劳动力,无法在短时期内学习到太多实用的出庭打官司技巧。

  这也是大所的一贯套路,律师这行当,本质上有点不符合这个大工业时代,看起来好像很时髦很现代,内里还是古老的学徒制度,就和东方大国的戏曲学徒差不多,“坐科七年受夹磨,分文全无,之后谢师一年,包银全不取,再有帮师一年,包银对半拆账,之后才算自由”。

  打官司靠的不光是那厚厚的法律和判例,更多的是前辈自行总结的心得技巧,不立文字不传六耳,这样宝贵的财富凭什么就白白传授给一个新丁?

  更遑论司法是个小圈子,大合伙人掌握的人脉资源在开庭时也是重要倚靠,就算合伙人慷慨,但一个三年级新丁也没资格和众议员老爷谈笑风生不是?

  当然,爱德华这货纯属怪胎,不再讨论之列,也幸亏这个时代国会山里还没有40岁以下的且长得还不错的女老爷,倘若他前世鼎鼎大名的AOC也肉身穿越到这个时代,只怕也逃不过这神秘的东方小药丸的侵扰……

  卡马西平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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